2026年国家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 (充电桩、充电站)优惠政策梳理
截至2026年 10 月国家层面针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充电站的主要优惠政策,供有意投资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企业与个人参考。 2026 年,相关政策总体延续 “ 中央引导、地方配套 ” 的思路,重点方向集中在县域补短板、电价优惠、税收减免、用地电网配套与金融支持五个方面。需要说明的是 ,在 全国性政策框架之下,各省、市均有实施细则与自主空间,具体补贴标准与申报门槛应以当地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一、政策背景与总体导向
(一)总体思路
2026年,国家围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充电站 “ 县县全覆盖 ” 、充电桩 “ 乡乡全覆盖 ” 的目标,结合汽车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下乡等行动统筹推进。国家能源局部署充电设施服务能力 “ 三年倍增 ” 行动,提出到 2027 年底建成 2800 万个充电设施,预计拉动投资 2000 亿元以上。
(二)最新进展
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截至2026年 6 月底,全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总数达到 2305.7 万个,同比增长 43.2% ,其中公共充电设施 500.9 万个、私人充电设施 1804.8 万个;县域充电设施覆盖率已提升至 98.61% 。
二、中央财政补贴政策
(一)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第三批)
2026年 3 月,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 2026 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 2026 〕 8 号),启动第三批试点申报,全年计划支持 59 个联合试点县。
1. 申报主体。 两个及以上县联合申报试点,需明确一个牵头县,具备条件的市辖区可参与;牵头县所在地级市2025年汽车保有量应不低于 25 万辆。
2. 奖励标准。 中央财政对经三部门备案且完成任务的试点县给予奖励资金支持,示范期3年;奖励按年度充换电设施功率利用率达标情况分三档设置,示范期内每年均达到最高目标的试点县最多可获得 4500 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试点县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
3. 绿电激励。 对通过光伏发电的充换电场站, “ 自发自用 ” 电量超过总充电量 40% 的,其 “ 自发自用 ” 年度总充电量可按 1.2 倍折算。
4. 进度要求。 试点县名单备案通过后原则上三个月内开工建设,因土地征用、电力改造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无法按期完成的,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一个月。
(二)专项债券与资金渠道
国家统筹利用各类资金渠道支持新能源重卡购置及补能设施建设,支持地方通过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补能设施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可依托上述渠道争取资金支持。
三、电价优惠类政策
(一)分时(峰谷)电价
各地普遍允许充电设施自愿选择分时电价,低谷时段充电成本明显低于高峰时段,居民个人充电桩也可自愿选择执行分时电价。例如:河南驻马店居民自用充电桩谷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448元(峰段 0.598 元);山东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新一轮分时电价峰谷时段;浙江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作出专门安排,将午间低谷时段起始时点提前半小时( 10:30—14:00 )。
(二)市场化动态定价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自2026年 3 月 1 日起,公共充电桩取消固定峰谷电价,全面实行市场化动态浮动定价,电价随电网负荷、新能源发电出力与市场供需实时调整 —— 电力充裕时电价更低,用电紧张时电价更高。
(三)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明确,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可直接降低大型充电站的固定电费成本。
四、税收优惠类政策
(一)增值税
充电站收取的电费和服务费按销售电力产品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3%税率。对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 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1% 征收率征收。中小型充电运营主体可重点适用上述优惠。
(二)企业所得税
目前国家层面暂无充电基础设施专属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相关优惠主要依托地方政策,建议向当地税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咨询。
五、用地、电网与审批配套
(一)用地保障与审批优化
国家明确落实用地保障、优化审批程序,修订服务区建设用地指标,指导地方优化规划土地等支持政策。
(二)电力接入便利化
扩大低压办电 “ 零投资 ” 服务范围,推行涉电审批 “ 一站式 ” 办理;部分地方对红线外接入超过一定距离的项目,由电网企业统筹承担电缆敷设等电气配套工程成本并实行内部闭环审批,降低企业用电接入成本。
六、金融支持政策
《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提出:统筹利用各类资金渠道支持补能设施建设;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增信支持;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新能源重卡及补能设施提供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用于相关应用。
七、对投资建站者的几点提醒
1. 以地方细则为准。 全国性政策是框架,具体补贴金额、申报条件与申报窗口以所在省、市实施细则为准,建议主动对接当地发改、工信、交通及能源主管部门。
2. 区分建站与自用。 投资公共充电站与安装个人自用桩享受的政策侧重不同:前者重点关注建设补贴、运营奖励、电价与金融支持;后者重点享受分时电价与小区报装便利。
3. 建设前重点核实。 当地建设补贴与运营奖励标准、土地与电力接入条件、所在县是否属于试点县(可争取中央财政奖励)、充电功率利用率考核口径 等。
4. 温州地区参考。 可重点关注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关于工商业分时电价及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的本地文件,并结合温州本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安排投资节奏。
附表:主要政策文件与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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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政策文件/事项 |
发文机关 |
时间 |
参考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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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开展2026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 2026 〕 8 号) |
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
2026年 3 月 |
https://m.mof.gov.cn/czxw/202603/t20260313_3985275.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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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 57 号,试点奖励标准) |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 |
2024年 4 月 |
http://jjs.mof.gov.cn/zhengcefagui/202404/t20240411_3932606.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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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 |
交通运输部等十一部门 |
2026年 5 月 |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606/content_7072002.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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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
2025年 12 月 |
http://www.cnr.cn/2013qcpd/2015xc/20260410/t20260410_527579816.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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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充换电业务增值税政策执行口径 |
国家税务总局 |
2025年 |
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2414/c5238551/content.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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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国家能源局新闻发布会(充电设施统计数据) |
国家能源局 |
2026年 |
http://www.nea.gov.cn/xwfb/202603zb/index.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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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充电设施服务能力 “ 三年倍增 ” 行动相关发布 |
国家能源局 |
2026年 1 月 |
http://www.nea.gov.cn/xwfb/202601zb/iframe_text.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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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工信部关于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下乡、充换电全覆盖安排 |
中国政府网(工信部) |
2026年 8 月 |
https://www.gov.cn/zhengce/202608/content_7079224.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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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江) |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
2026年 5 月 |
https://fzggw.zj.gov.cn/col/col1229123351/art/2026/art_8282044c7b1b469c82f5fd9d2c27a41d.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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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驻马店市居民电动汽车充电可享分时电价(示例) |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2026年 1 月 |
https://m.henan.gov.cn/2026/01-27/331455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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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0月 1 日起山东将执行新的分时电价峰谷时段 |
新华网山东频道 |
2026年 9 月 |
http://sd.news.cn/20260911/7cffbd62a6db4948bbfdb6e28a950092/c.html |

